《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改革》
汇报题纲
一、创建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的背景
20世纪末期,我国经济改革、对外开放、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对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培养担任国家公职的法律人才,也要培养服务社会的法律人才;不仅要使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也要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不仅要对校内课堂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进行改革,而且也要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法科学生综合素质。可以说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面临着改进和完善。
我校与其它法律院校一样,对传统的课堂教学,按照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要 求进行了优化,确立了14门核心课,同时增加了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环节;在实践教学方面,对课程实习与毕业实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强化了对分散实习的指导。但是,传统课堂的特色仍然以教师讲授为主、知识传授为目的,是一种知识型教学,传统的实践教学的特色仍然是以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为重点,缺乏综合素质的训练和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总结。
2000年,我们在引进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过程中,结合我国法制建设和我校人才培养 的需要,建立了四个不同的法律诊所:民事法诊所通过咨询和代理社会弱势群体的民事个案,立法诊所通过促进和改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制度建设,公益法诊所通过关注和代理公益诉讼案件,社区诊所通过探索社区解决纠纷的机制建设,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学习从实践中获得知识的方法。这些诊所在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上,在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方面具有共同性。其中立法诊所不仅在国内首创、目前国内唯一,而且在探索法学教学新模式、构建新型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方面,具有更为突出的教育学意义和社会意义。
二、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的主要特点
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立法诊所在教学主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功能、教学效益等方面不仅有别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也有别于其它几个诊所。
1在教学主体上,推行合作型教学。首先是校内校外合作。我们与全国先进基层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及民间团体和政府、立法工作机构合作共同培养学生。其次,教师合作教学。诊所专任教师与外聘者合作,先后聘请西安市老龄委办公室、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负责人及法官、律师,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教师们集体备课,合作授课。每次诊所课堂都是2-3名教师共同合作主持课堂教学,让学生感受教师不同的授课风格。最后,学生合作学习,诊所实行小组学习法,形成了“学科理论组”、“法规政策组”、“案例实践组”三个学习小组。倡导学生在合作中互相学习。教学主体结构上的变化,让学生不仅在课堂上能同时接受学科理论和社会实践两方面的知识,丰富和开拓他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使教学活动在平等、协商、互动、民主的气氛中进行,在潜移默化中淘冶学生的法律人格和性情。
2在教学内容上,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知识的学习同现实问题的制度性解决有机结合起来。在理论知识学习方面确立了立法项目的分析、立法信息的收集、立法论证、立法技术等专题。现实问题主要围绕社会弱者群体权利保护有关的立法制度问题,一方面接受妇联等团体的委托并进行立法项目援助,另一方面通过师生们从社会生活中发现有关立法问题进行论证。2001年接受西安市老龄委办公室的委托,承担了《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处罚执暂行规定(草案)》立法项目论证;2002年又为其论证并起草了《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草案)》;2003年接受陕西省妇联的委托论证并起草了《陕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建议稿) 》; 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农民工权益有关政策、法规精神,论证并起草了《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工伤处理办法(建议稿)》。 这种立法“项目援助”,丰富了法律援助的内容和形式。每一期诊所,都把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 识的教学与完成一个不同的立法援助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教学内容既有理论知识的系统性 ,又有现实的针对性,这种内容安排上,不仅让学生体验了理论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完善,进而指导实践的认识过程,也让同学们通过参加立法准备活动,了解和认识社会、认识法律,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
3.在教学方法上,采用互动式、发现式方法。诊所教学包括师生双向选择、教师集体备课、合作授课、课外指导、小组实践、总结反馈等6个环节。授课时,师生不是面对面,而且肩并肩,围坐一圈,教师不是满堂灌,大多数时间是学生在发言、讨论。另外常用的课堂方法有(1)大脑风暴,由学生在商讨中对每一问题可能涉及的相关因素七嘴八舌式地提出看法,使每个学生大脑中受到 信息刺激,不断思考。(2)角色扮演;(3)专题讨论;(4)情景模拟。课外指导是诊所中最为重要的方法,它把课堂教给学生的知识与课外实践结合起来,帮助学生,使学生学习如何应 用知 识去解决现实问题,指导学生在自己的经验中去学习,去反思,去提高。 小组实践包括制定计划、执行计划、总结反馈等。立法诊所的社会调查主要有田野调查、访谈、问卷调查、到人大旁听立法审议过程等。在法律诊所,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老师与老师之间的互动是信息传递、知识传播的基本形式。
4在教学功能上,立法诊所在教学过程的设计上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通过法律援助 服务 社会等功能,综合性的集中在诊所教学过程中,把教学过程与教育过程统一起来,把知识的接受与知识的发现、应用结合起来,把法律教学与法律制度完善、法律宣传结合起来, 是一种多功能、综合性的教学过程。
5、在教学效益上,个案援助诊所受益的是特定的个别的当事人,一个案件的代理人仅限1-2人,且办案过程复杂,花费较多。立法诊所关注的是带有普遍性问题,援助的对象是不特定群体,立法论证人人参与,投入较小,但受益者众多,教学效益好。
三、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的人才培养效益与推广价值
从学生方面讲:参加立法诊所,首先使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特别是判断能力明显增强。例如诊所同学只所以否定 了《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处罚暂行规定》(草案),就是认为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老年 版”, 认为用行政处罚这一法律手段去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弊大于利;其次,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明显的训练和提高。如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定义上是采用配偶和亲属主义还是共同生 活主义,“暴力”问题上采用生理型还是生理心理结合型,同学们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仅 参加 反家庭暴力立法诊所的同学们就写出了30余篇论文,有七篇公开发表,有多位同学的毕业论文的选题选择了家庭暴力问题。再次,通过诊所学习,同学们对社会的认知和观察能力得到提高,人格得 到完善。最后,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立法诊所在培养学生的政治敏感性及民主参与性方面成绩显著。
从教师方面讲:立法诊所真正落实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教师是学生 学习过程的设计者,引导者,监督者。教学相长得以充分体现。它使教师必须关注法学理论问题 和实践问题的前沿。必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诊所式教学为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供了有效的动力机制和检验机制。
从社会方面讲:立法诊所把社会现实与专业教学联系起来,让学生更直接的了解真实社会 、服务社会,进而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我院立法诊所援助的四个立法项目,除了一个正在进一步论证完善外,一 个已变成地方的正式法律制度,二个立法议案已被地方人大立案,列入立法计划。
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改革,以素质教育思想为指导,把国外的先进教育资源与我国法 学 教育实际相结合,在法律教育模式改革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在国内具有先进性的教学模 式。这一模式在我院实行几年来,共有500余名学生直接受益,参加过诊所的这些同学,在就业时受到用人单位的优先考虑。
我院的立法诊所教学模式受到全国的关注。2001年10月,全国开设法律诊所的9所院校的诊所教师观摩了我院立法诊所教学;2003年的中国诊所教育论坛上,我院教师为全国同行进行了“立法诊所”专题培训。2004年10月,全国30余所院校的诊所教师再次来我院进行观摩培训。《诊所教育在中国》一书中,不仅公布了我院的法律诊所教学方案,而且有“西北政法学院立法诊所课堂实录”
另外,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美国雅礼协会先后来我院法律诊所进行观摩访问。我院的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模式不仅在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重大的效益,而且在全国推广法律诊所教育、改革法律教学模式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由于中国是以成文法为主的国家,在政治人才和法律人才的培养中,让教师和学生通过共同参与立法进程,研究和学习法律,更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对各种高校法律院校,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
西北政法学院的诊所教师愿意在中国推广诊所法学教育模式方面尽我们的绵薄之力。
以上汇报,请各位评委批评指正。